5月7日,國標委發布通知對《通用硅酸鹽水泥》強制性國家標準(GB175-2007)第3號修改單(報批稿)公開征求意見。云南水泥制品廠結構全面調整升級,本次修改在第2號修改單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32.5強度等級標準的基礎上,取消了復合硅酸鹽水泥32.5R強度等級標準,但依然保留了32.5等級的礦渣、火山灰和粉煤灰硅酸鹽水泥標準,這與行業“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產品”的要求相去甚遠,不利于加快水泥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從實際情況看,第2號修改單的實施效果不大,本次修改看起來似乎又進了一步,但仍為原32.5R等級的復合硅酸鹽水泥轉產為其它品種的32.5等級水泥留了空間,實施后也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因此,只有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產品,才能徹底解決問題,也才能夠有效推進水泥行業加快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在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產品是水泥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從1886年澳門青州英泥廠成立至今,水泥工業在我國已有近130年的歷史,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國產化水泥技術的日漸成熟,我國水泥工業在生產工藝、技術裝備、規模大型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目前我國水泥工業技術裝備優良,自動化、智能化程度高,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全球領先,完全能夠滿足對高標號水泥的生產需求。而現實情況是我們在用全世界最先進的技術裝備大量生產低標號水泥,技術能力和市場低端供應形成嚴重反差。再加上我國水泥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市場競爭激烈,在實際生產使用過程中,部分不法廠家為降低生產成本,利用產品檢驗、使用及監管過程中的漏洞,多摻、亂摻各種工業廢棄物甚至有害物質,在生產劣質產品的同時,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不僅使行業蒙羞,更帶來了巨大的質量隱患。
有這樣幾組數據值得我們好好斟酌、認真思考。第一組,世界各國1噸熟料平均生產水泥1.3噸左右,而我國是1噸熟料生產1.7噸水泥;世界各國噸水泥混合材摻量在15%-20%之間,而我國噸水泥混合材摻量在35%-40%之間,是其它國家的2倍多。把本該在后續產品或施工中摻加的材料提前到了水泥生產過程中。第二組,世界大部分國家通用32.5等級水泥占比在20%以下,日本和美國更是沒有相當于我國42.5等級以下水泥。在我國以外,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甚至是不發達國家,都很少生產使用相當于32.5等級的通用水泥,特別是在結構工程中,幾乎不允許使用。而我國32.5等級水泥占全部產量的50%左右,用途廣泛。第三組,在全部水泥產品中,我國目前特種水泥占比只有1.5%,而其他大多數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特種水泥的占比達到5%左右,我國跟世界平均水平差了3倍。所以我們要提高通用硅酸鹽水泥的標準,多開發各種用途的特種水泥或專用水泥,將32.5等級水泥從通用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
在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產品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隨著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升,我們也應該提供更高品質、更個性化的水泥產品。發達國家建筑物平均壽命在50-100年,而我國建筑物壽命多在30-70年,道路、橋梁等更是問題頻發,這其中可能更多是建筑施工問題,但也不能排除低標號水泥產品的影響。因此,我們有責任、有義務為社會提供更高質量、更高品質、更個性化的產品,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對于全面取消通用32.5等級水泥,部分專家學者曾質疑,可能會影響特種工程用水泥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我覺得不必擔心。取消通用32.5等級水泥后,為滿足砌筑、道路墊層、特殊工程等需要,可同步修訂完善各類專用、特種水泥標準,這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而在通用水泥標準中混合材的摻加量與強度、等級無關,42.5及以上等級的復合、礦渣、火山灰、粉煤灰品種水泥,可通過提高水泥熟料質量等辦法實現與原32.5等級產品相應的混合材摻加量,從而達到在提高強度等級的同時,不影響水泥的耐久性等性能,也不影響資源綜合利用。
近兩年來,在水泥產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方面,國內部分省份已經做了有益嘗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動制定政策,全面取消了32.5等級水泥產品,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東北等有關省市也正在積極推廣新疆經驗,這充分說明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標準是完全可行的。
綜上所述,云南水泥制品廠應該堅決徹底地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標準,以此加快水泥行業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步伐,推動水泥行業走上長期、健康、穩定、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道路。

有這樣幾組數據值得我們好好斟酌、認真思考。第一組,世界各國1噸熟料平均生產水泥1.3噸左右,而我國是1噸熟料生產1.7噸水泥;世界各國噸水泥混合材摻量在15%-20%之間,而我國噸水泥混合材摻量在35%-40%之間,是其它國家的2倍多。把本該在后續產品或施工中摻加的材料提前到了水泥生產過程中。第二組,世界大部分國家通用32.5等級水泥占比在20%以下,日本和美國更是沒有相當于我國42.5等級以下水泥。在我國以外,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甚至是不發達國家,都很少生產使用相當于32.5等級的通用水泥,特別是在結構工程中,幾乎不允許使用。而我國32.5等級水泥占全部產量的50%左右,用途廣泛。第三組,在全部水泥產品中,我國目前特種水泥占比只有1.5%,而其他大多數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特種水泥的占比達到5%左右,我國跟世界平均水平差了3倍。所以我們要提高通用硅酸鹽水泥的標準,多開發各種用途的特種水泥或專用水泥,將32.5等級水泥從通用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
在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產品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隨著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升,我們也應該提供更高品質、更個性化的水泥產品。發達國家建筑物平均壽命在50-100年,而我國建筑物壽命多在30-70年,道路、橋梁等更是問題頻發,這其中可能更多是建筑施工問題,但也不能排除低標號水泥產品的影響。因此,我們有責任、有義務為社會提供更高質量、更高品質、更個性化的產品,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對于全面取消通用32.5等級水泥,部分專家學者曾質疑,可能會影響特種工程用水泥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我覺得不必擔心。取消通用32.5等級水泥后,為滿足砌筑、道路墊層、特殊工程等需要,可同步修訂完善各類專用、特種水泥標準,這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而在通用水泥標準中混合材的摻加量與強度、等級無關,42.5及以上等級的復合、礦渣、火山灰、粉煤灰品種水泥,可通過提高水泥熟料質量等辦法實現與原32.5等級產品相應的混合材摻加量,從而達到在提高強度等級的同時,不影響水泥的耐久性等性能,也不影響資源綜合利用。
近兩年來,在水泥產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方面,國內部分省份已經做了有益嘗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動制定政策,全面取消了32.5等級水泥產品,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東北等有關省市也正在積極推廣新疆經驗,這充分說明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標準是完全可行的。
綜上所述,云南水泥制品廠應該堅決徹底地從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中全面取消32.5等級水泥標準,以此加快水泥行業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步伐,推動水泥行業走上長期、健康、穩定、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道路。